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5-03-03 浏览:4316


各学部(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现就做好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

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写作规范、学术观点严格要求,确保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同时,要督促学生按时提交论文。

导师组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质量

导师组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质量,对于暂不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暴露出严重问题以及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审阅不合格的研究生,硕士点导师组和指导教师要明确责令其推迟答辩。

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制度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研[201034号)的规定,各学部(学院)汇总硕士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统一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在相似度检测前制定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办法,规定“通过”、“准予修改后送审”和“不通过”的相似度标准(例如:规定论文相似度在?%以内,无需修改正常送审;检测相似度达到?%- ?%修改合格后正常送审;?%-?%延期半年/一年后送审;超过?%按学术不端处理),确保送审评阅的学位论文不存在抄袭现象。

学校严格实行双盲评议制度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的规定,研究生院抽检双盲评议的比例为三分之一左右,对于同等学力、跨专业、新增硕士点的研究生以及5年内在省和学校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情况的学位点抽检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指导教师于5年内指导的研究生在省和学校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情况的,其指导的研究生全部抽检;推迟和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全部抽检。凡符合文件中免于双盲评议和抽检要求的研究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经学部(学院)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审结论为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或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即视为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或重写时间至少3个月。修改或重写后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评阅,重新评阅结论均为 “同意答辩”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因盲审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后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双盲送审工作时间安排

39日前,各学部(学院)上报《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一览表》[1]P1P2两部分。

323日前,研究生院公布抽检研究生名单。

325日前,各学部(学院)上报具体的相似度检测办法和学位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院),研究生院对所有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330日前,各学部(学院)必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将完备的纸质版盲审学位论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纸质版《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一览表》[1]打印送交到研究生院。不按要求送交论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上半年不能正常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向学部(学院)递交延期申请并填写《2015年上半年延期情况汇总表》[2],由学部院相关负责人存档、汇总。

学位论文送审评议时间为4月至5月初,本次研究生院抽检的学位论文(一式一份)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送审,不符合免于双盲评议条件,且未被研究生院抽检双盲评议的研究生,其双盲评议由所在单位组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送3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两名,同等学力、跨专业以及新增硕士点研究生的论文全部由校外专家评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须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暂行)》[3]的要求撰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书》[4]和盲审论文封面[5]届时可下载(含有专业、研究方向、论文选题、写作时间、提交日期等),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但不得含有本人、导师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六)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份,答辩前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各单位网上审核答辩申请。

三、其它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需要自行组织,一般在4月底之前完成。

完善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信息资料: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于323日前完善个人信息,323日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模块关闭,不再下发文件核实基本信息,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务必于及时核实、完善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同时据实填写《教育部学位信息上报表》[6],毕业后将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并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如发现个人信息造假,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具体核对要求,请见[7]

请各学部(学院)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201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疑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83403049(全号拨打),邮箱:yangliu@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3月3日  

                                                                                                                                                                                                            

双盲送审工作相关附件(1-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