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普查登记暨2015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4〕24号)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了2015年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研究生院将结果汇总形成《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册》(见附件)。2014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名册》进行审议,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 每位导师所在的招生学科或专业至多3个,且学术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专业均不超过2个。
2. 导师只能选择一个学部(学院)归属,由导师和学部(学院)协商决定。
3. 各学部(学院)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请每位导师签字确认,对未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给予合理的解释。
4. 重名的导师标注单位或工号。
5.将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增补的导师(名单详见苏师大研〔2015〕1号《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结果的通知》)加入名册,首次获得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第一年仅限在一个学科或专业招生。
请各学部(学院)于1月15日前将完善后的《名册》电子稿和纸质文档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稿上需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研究生院将于1月20日公布结果。
联系人:王高峰
联系电话:83500192
邮箱:63912601@qq.com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