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科: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6〕5号)的精神,省教育评估院今年继续对全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实施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
2016年省评估的学科点为2010年获得授权的哲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我校参评学科点共17个,具体为:哲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二、填报内容
1.填报《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表》);
2.填报《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状态数据表》);
3.将填报好的《自评表》通过“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1/xkdpg/)上传,并将填报好的《基本状态数据表》在系统中按要求提交。各学科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科代码。
三、时间工作安排
5月,学科自查,准备材料,配合省教育评估院做好评估学科在读硕士生满意度调查;
6月,学科填报数据。各一级学科点于6月20日前将学科自查填报的《自评表》和《基本数据状态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6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7月,学校进行统一审查评估,并反馈意见;
8月,学科修改完善,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自评等级与意见;
9月上旬,上报材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给出自评意见(含自评等次),各学科将完善后的《自评表》和《基本数据状态表》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数据填报与数据上传工作的截止日期为9月8日;
9月中下旬,数据公示。省教育评估院将学科填报的《自评表》和《基本数据状态表》进行网上公示;
10月中下旬,网上材料评审。省教育评估院统一组织专家对学科填报材料开展网上评审;
11月,现场考察,省教育评估院根据上述各环节的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现场考察的学科点,现场考察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是我省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建立研究生教育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和学科排名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学科高度重视,宣传到位,积极配合省教育评估院高质量完成在读硕士生满意度调查和学科数据的填报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我校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
2.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学院要组织成立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吸收学科带头人、导师组组长和部分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参与,按照评估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多学院合作的学科点评估由硕士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一级学科相关招生和培养单位共同配合完成。牵头单位要做好一级学科整体及各学科方向的沟通和协调。
3.切实做好材料整理和填报工作。各学科认真梳理本学科情况,整理数据,填写《基本状态数据表》和《自评表》。数据表填报中各一级学科内部、各一级学科之间涉及到的师资人员和各类成果不得交叉、重复填写使用。自评表中的自评分值要参照学科发展的情况科学合理,真实有据,凝练的学科优势特色要简要鲜明,重点突出。
五、其他
填写的《基本状态数据表》和《自评表》在系统上传后,请以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9月8日前送研究生院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3500192(短号:8192), 邮箱:wangjian@jsnu.edu.cn。
附件2: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docx
附件3: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函.docx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