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11 浏览:2579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案例的评选

(一)教学案例撰写的要求

1. 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 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二)教学案例评审程序

1. 学院组织初评推荐,每个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至少推荐1篇,其中教育科学学院至少推荐3篇。

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0篇至全国教指委。案例被推荐至教指委的开发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3. 教指委采用同行匿名函评、专家组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三、时间安排

1. 请各学院于2018120日前将教学案例和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档(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2号楼204室),电子档(格式分别为“学院+教学案例”和“学院+教学案例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 2018228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校内教学案例评选工作。

3. 2018310日前,申请人完成推荐教指委教学案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4. 201831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案例征集系统集中上传和纸质原件寄送工作。

案例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备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是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根本保证。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案例数也是教育硕士学位点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申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的必备条件。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案例和案例函评专家的推荐工作。学校将给予“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教学案例一定的奖励。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83403100

邮箱:lilei@jsnu.edu.cn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docx

附件2.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doc

附件3.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教学案例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