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环节的管理,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工作办法》(苏师大研〔2015〕8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第三届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成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成员候选人采取培养单位推荐及专家自荐的方式。各单位候选人总数至多2人。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的学科领域及有关经历等综合情况向学校提出建议人选。
二、选聘要求
1. 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富有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指导经验,治学严谨,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2. 坚持原则,处事公正,敢于发表意见;
3. 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充裕时间参加督导活动。
三、工作程序
1. 请各单位在9月20日下午5:00前将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上交至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的学科领域及有关经历等综合情况向学校提出建议人选。
3. 学校审核确定最终督导组成员名单,并进行一周公示;公示后,学校将公布正式聘任的督导组成员名单,并发放聘书。
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督导组成员推荐工作。
联系人:兰杰;联系电话:83403082。
附件:第三届研究生教育专家督导组成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