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苏师大研〔2023〕2号),现开展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水平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1. 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四年之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 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两年之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考核且成绩合格(每门课成绩70分及以上)。
二、认定流程
1. 10月13日之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水平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 10月20日之前,学院按照认定要求开展认定审核工作,向研究生院提交《2025年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合格人员的《同等学力人员水平认定申请表》。
3. 上年度申请提前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学员,如本年度已满足认定条件,需要按照流程申请水平认定。
三、后续工作安排
1. 缴纳学费
各学院及时通知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合格人员在10月24日18:00之前完成缴费。
【缴费流程】通过支付宝缴费大厅线上缴费。打开手机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生活号,打开缴费大厅—其他缴费—“同等学力研究生缴费”。请学生准确填写以下信息:姓名、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身份证号、QQ邮箱(后续用于接收学费电子票据)和手机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用支付宝完成支付,截图留存缴费成功的账单详情备查。收费标准15000元/人。
2. 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各学院指定导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必要指导。学位论文指导及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参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细则》《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规定执行。
申请人须在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两年内(以通过最后一门课程考试的时间为准计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四、其他
秉承以生为本的原则,对于满足认定条件1但还未满足条件2、有意提前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学员,可在10月13日之前向学院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提前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待学员达到认定条件2时,及时完成水平认定。
学院于10月24日之前综合考察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学科水平后进行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学员名单连同《同等学力人员提前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申请表》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案。审批通过的学员按照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缴纳学费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水平认定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