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江苏省学位办和《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师大研〔2021〕5号)文件要求,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在2022年2月底前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在指定平台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研究生院已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将相关通知及附件发至各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牵头学院,并对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相关工作做了相应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展
按照前期工作要求,截止到2022年1月7日,大部分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牵头学院已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及相关明细表。研究生院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作了归纳和整理。
二、工作要求
(一)关于《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的相关要求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直接反映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必备材料之一。请各学位授权点参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写提纲,按照审核意见逐字逐句完善文本。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无需一一对应编写提纲,有选择有重点地体现学位点的水平和特色,关键要反映过去一年学位点建设的基本情况或者新的举措。
1.年度报告的整体审核意见和各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意见分学院发送。
2.每个学位授权点务必提交一份年度报告;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4个承建教育硕士的学院各撰写教育硕士建设年度报告一份,其他教育硕士所在学院主动配合,确保填报工作高效开展。
(二)关于《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写的相关要求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信息表涉及的内容和数据较多,请各学位授权点对照明细表,再次核对各项数据和内容,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到有据可查。相关的审核意见分学院发送。
(三)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牵头学院组织相关人员会审
各学院须组织相关人员会审把关本学院牵头建设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并上报会审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1月18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再次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包括明细表)和学院会审记录(电子稿、纸质稿)至研究生院。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阶段的重要内容和评估依据,请各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牵头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位授权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联系人:柳素芬
联系电话:83656226(56226)、66558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