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设专家组织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15 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2519号)、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设专家组织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5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指委委员人选推荐

(一)推荐范围

我校现有本次可推荐范围内的专业学位类别共3个:0352社会工作、0451教育、0854电子信息。

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可推荐0~1人。

(二)人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术造诣精深,具备丰富研究生培养经验,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应为教授(或相当职称);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教指委的各项工作。

2.人选所在单位应至少具有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在国内同学科专业中建设水平突出。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1周岁(截至202611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专家。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教指委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一般不兼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学位类别所在(牵头)学院,按照教指委委员人选应具备的要求,认真遴选,仔细审核,提出推荐人员名单,于1117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简况表》(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简况表命名规则为推荐学院名称+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姓名。所填信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有据可查。研究生院汇总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后报送至省学位办。

二、关于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推荐

(一)推荐范围

我校现有的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0501中国语言文学、0701数学。

每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排序推荐0~2人。

(二)人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学科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人选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科建设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3.应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大学术影响力、丰富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4.应为三级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若没有符合要求的人员,可放宽至四级教授(或相当职称)。被推荐人为青年专家(截至202611日,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可放宽至四级教授(或相当职称)。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1周岁(截至202611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专家。

6.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学科评议组成员和教指委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教指委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7.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或相当职务)人选,各一级学科推荐上述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所在(牵头)学院,按照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应具备的要求,认真遴选,仔细审核,提出推荐人员名单,于1120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简况表》(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Word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简况表命名规则为推荐学院名称+一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姓名。所填信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有据可查。研究生院汇总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后录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系统并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办。

上述材料纸质稿提交至研究生院35#311室,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83656226,电子邮箱:59066880@qq.com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简况表.docx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简况表.docx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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