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填报相关材料时均须上传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模板修改意见征集
2021年10月,研究生院编制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附件1、2,以下简称《标准》)模板,但各学位授权点在编写过程中存在一些分歧,现请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审核模板,提供可供参考的修改意见,也可在原文件上用花脸稿修改。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5月15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联系人。研究生院将整理出最新的《标准》模板并发布。
二、学位授权点(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领域)编制《标准》
1.近期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中,已有37个学位授权点(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分别制定了《标准》。以上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可根据5月15日之后公布的最新模板组织相关专家修改完善《标准》;
2.未参加此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15个学位授权点(附件3)即日起可启动《标准》编制工作,5月15日后根据最新模板组织相关专家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家工作组,做好此次《标准》编制(完善)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最终的《标准》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柳素芬;
联系电话:83656266,66558(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liusf@jsnu.edu.cn。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xx学术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docx
3.编制《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学位授权点一览表.xlsx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