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3 浏览:4672

各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已经排定(分别见附件1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并督促其按照要求选课。选课时间从201713日(周二)上午9:0019日(周一)上午9:00。因重修、学籍异动等问题没能正常选课的同学,请于16日下午5:00前集中将问题报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19日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研究生院不直接受理由学生个人提出的选课、调课申请。特别提醒:各研究生在选课前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2的文字说明部分。

二、2017年春季学期共开设13门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开放,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3。请各位研究生结合各自培养计划(须征求导师意见)、个人兴趣按需选课。如某门课程选课人数低于40人,则取消开班,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研究生于113日之后查询个人课程表。特别提醒:每门课程设置课程容量上限人数,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选课上课。研究生院以后每个学期均会开设不同的选修课,本次未选上的研究生,请在其他学期继续选修。

三、请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根据公共课时间情况安排下学期专业课,并在112日之前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本学期研究生教室仍实行全校性大流动。因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实行小班教学,23号楼C座教室应首先满足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各培养单位根据教室空余使用时间合理安排专业课,具体教室使用分配情况另行公布。各单位之间的教室可以互借,但不得未经同意私自使用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教室。教室剩余时间的使用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未提前申请教室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解决研究生专业课教室。

五、课表排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更,请提前2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调课申请单,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课表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公共课、专业课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如有其他疑问,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咨询李磊老师(2#20483403100),学术学位研究生请咨询兰杰老师(2#20383403082)。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表.xlsx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xlsx

附件3: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