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补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01 浏览:16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兹定于201734日(周六)上午8:0010:00(补考科目为《英语阅读》、《英语阅读与写作》);10:1512:15(补考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在泉山校区8#-J201进行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补考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每位参加补考研究生,督促其准时参加补考。逾期不参加补考者需重修相应的课程。

    研究生院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