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双高协同”试点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6〕1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教授选聘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附件3)规定的选聘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附件1),9月22日前报送申报书(其中“高校意见”可暂不填写)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统一公示最少5日且无异议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9日前提交申报书和佐证材料PDF扫描版。
3.我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研究生平台)填报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情况,规范开展产业教授遴选工作。选聘对象主要是在企业、科研院所从事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一线专家,不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生申报。每位申报人仅限申请一个产业教授岗位。在聘产业教授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限额:每所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推荐不超过12个,每所“双高协同”试点高校可额外推荐1个(限推荐高校结对合作高新区的企业专家)。
二、产业教授年报、考核
1.9月16日—10月9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在聘产业教授登录研究生平台https://jsxw.jsed.edu.cn/如实填写上一年度基本数据。
2.9月16日—10月9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2023年度选聘人员在研究生平台完成中期考核申报;学校组织审核。产业教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由聘任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3.9月16日—9月22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2021年度选聘人员填写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给研究生院,其中“高校意见”可暂不填写。学校统一审核后,2021年度选聘人员在研究生平台于10月9日前提交期满考核申请书PDF扫描版。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教授,经聘任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姝
电话:83656960(手机短号668869)
附件: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