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和盲审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18 浏览:10

各学院(部):

为保障我校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推进,现就2026年下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盲审评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工作要求

1.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且“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规定要求,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由各学院(部)参考《中国知网相似度检测使用说明》(附件2)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签署《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确认书》(附件3),确保学位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4.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部)提交学位论文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部)全称_文/理科”;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均按照文科处理。

5.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处理可参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二章执行。如对检测结果有疑义的,研究生可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疑义表》(附件4)。

6. 未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二)时间安排

1.10月12日前,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科研成果”和“毕业与学位”模块中的相关内容。

(1)研究生务必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在系统中提出修改申请;如系统中没有学位照片,须及时上报学院(部)补录,所有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性。

(2)研究生在“科研成果”模块登记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科研成果,确保准确无误。

(3)研究生在“预毕业申请”模块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注意正确填写学位论文题目、跨专业、应(往)届生等情况。研究生秘书通过“毕业管理-预毕业管理-预毕业申请审核”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据此名单向学院(部)分配查重篇次数额。

2.本轮学位论文进行2次相似度检测。第一次为预检测,10月13日前,研究生向学院(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研究生可根据检测结果修改学位论文;第二次为正式检测,10月15日前,研究生向学院(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稿和签字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确认书》,检测结果以此次为准。学院(部)完成相似度检测工作后,于当日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情况表》(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院。

3. 10月16日前,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

二、学位论文盲审评议

(一)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附件 6)的要求撰写。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但不得含有本人、导师以及学院(部)等相关信息。盲审版学位论文首页应加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专用封面》(附件7)。

2. 学位论文送审前须征得指导教师和导师组的同意,确保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对于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导师和导师组有权责令其推迟送审。

3. 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须送3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位。1份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剩余2份由各学院(部)负责送审,建议送审时间与研究生院保持一致。

4. 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须送5位专家评审,全部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

5. 学位论文盲审评议结果处理可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8)相关条款执行。

6. 未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议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二)时间安排

1. 10月20日前,学院(部)将所有拟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PDF版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学位论文PDF文件命名格式为5位数字,前两位是学院(部)编号(编号是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院系编码的后两位),后三位是流水号。学院(部)压缩包命名为“***学院(部)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盲审论文”,并包含《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9)。

2. 10月23日前,学校(学院、学部)完成学位论文盲审评议外送工作。

3. 11月24日前,学校完成盲审评议成绩汇总,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部)。

三、其他工作

(一)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和“毕业与学位”模块中的相关内容,并认真核对“毕业与学位”模块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条目中的所有信息。除毕业时间、授予学位时间、学位证书号和毕业证书号等暂时无法确定的信息外,研究生务必完善系统中所列出的其他全部信息。具体的填写规范见《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21版)》。此信息将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打印依据,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如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如发现个人信息造假,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学位信息核对工作须在2026年10月23日前完成。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和盲审评议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柳素芬;联系电话:83656266。

电子邮箱:liusf@jsnu.edu.cn。


    附件1-9.rar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