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浏览:10080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苏师大研〔2023〕1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细则》(苏师大研〔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未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学位点应在3月18日前完成拟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二、预毕业资格申请与审核

3月22 日前,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科研成果”和“毕业与学位”模块中的相关内容。

1.研究生务必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在系统中提出修改申请;如系统中没有学籍照片,须及时补充上传,所有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性。

2.研究生在“科研成果”模块登记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科研成果,确保准确无误。

3.研究生在“预毕业申请”模块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注意正确填写学位论文题目、跨专业、应(往)届生等情况。研究生秘书审核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为方便研究生规范学位论文格式,从本学期开始免费开放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系统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外审、答辩及归档环节对学位论文进行不限次数的检测与修改,提升学位质量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四、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日程拟定安排


附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操作手册.docx                                  

                                 研究生院

202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