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4 浏览:4391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有关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3〕3号)(附件1)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于2023年7月19日公布了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共抽检我校60篇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报送被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名单

2023年我校被抽检硕士学位论文共计60篇,其中学术学位论文32篇,专业学位论文28篇,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报送材料

(一)《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纸质版一份(经办人和分管院长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份(附件3,**学院_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

(二)抽检论文PDF格式电子版一份(论文编号_论文题目)和纸质版一份(分管院长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9月2日下午5:00前,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2-203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一)学位论文要求

被抽检学位论文须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一致。

(二)学术行为审查要求

各学院在《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中,涉及学术行为审查和学校论文盲审的信息均填写“是”。根据省文件要求,学校将在上报前对被抽检论文再次进行相似度检测。

(三)论文封面要求

为了便于工作,各学院须按“学术学位的论文封面”“专业学位的论文封面”的统一格式制作封面,样式参见附件4,并按说明认真填写封面栏目:

1. 培养单位编号:不填。

2. 申请学位类别:填写“学术学位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

3. 学科代码和名称:请按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或参照1997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跨学科的学位论文请填写相近的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未设二级学科的,可仅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未设专业领域的,可仅填写“专业类别代码和名称”。

4. 论文研究方向:用关键词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

5. 论文题目:按附件2所列题目填写,不得修改。

6. 论文编号:为五位阿拉伯数字,学校已统一编号,详见附件2。

(四)论文内容要求

1. 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学位论文必须的内容。原创性声明、致谢、后记等与论文评议无关的内容应删除,若论文附录中有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需隐去作者信息。

2. 封面和论文内容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统一用*字符号代替隐去的文字。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以违反抽检评议纪律处理。

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不仅是学科、学位点评估和学位点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参见附件5。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被抽检硕士学位论文上报工作。

 

联系人:柳素芬;联系电话:83656226。

邮箱:liusf@jsnu.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有关工作的函》苏教办评函〔2023〕3号.pdf

2.2023年江苏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清单.xlsx

3.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报送清单.docx

4.江苏省硕士学位抽检论文封面.docx

5.《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苏教评院〔2021〕6号).pdf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