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0-09-05 浏览:3132

各学院:

新学期即将开始(97日正式上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确保开学初研究生选课、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1. 请各学院在96日12:00前再次核实已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课表,若上课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动,请及时更新。

2. 请各学院提醒任课教师和研究生首次上课的时间和地点。研究生院将在开学第一天进行教学检查。

3. 请各学院务必提醒研究生及时缴清学费,否则不予进行学信网电子注册,并且限制其本学期网上选课的权限。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八条“按国家相关规定研究生每学年必须按一学年额度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注册”和第九条“自入学的第二学期起,每学期开学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注册,并持本人研究生证在规定注册日期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4. 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在校生在95日—6日期间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期电子注册,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研究生证收齐后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盖“已注册”章。注册截至时间为97000,逾期未注册者,一律按照旷课处理。旷课超过一定课时者,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相关条款处理。

二、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

本学期研究生院面向全校研究生共开设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上课时间第6-11周,第二批次上课时间第12-17周)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1

为进一步满足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现我校与清华大学学堂在线合作开展网络课程教学。研究生自参加网络学习,每生限选1门,考试合格取得学分。课程信息见附件2,具体教学管理事宜及平台学习使用指南另行通知。

本学期高年级研究生选课时间:915日上午9:00916日上午9:00(研一新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请学院通知研究生根据本人培养计划及导师建议,按时选课。

三、补考工作

1. 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在930日前完成所有的补考工作。

2. 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补考时间安排在926日上午9:00。请通知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上学期所修公共课成绩,并于918日下午500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课程补考申请”办理补考手续。

3. 无故旷考和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须重修。

4. 补考成绩的录入截止时间为93017:00点,届时系统关闭。

四、科研成果登记

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进行科研成果登记。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之后,点击“科研管理”——“科研成果登记”,选择相应成果类型,完善本人在校期间已获得(科研论文须具有正式出版的起始页码)的科研成果。录入的成果将作为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2020年学业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请按要求据实填写;未正式发表(含接受待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得填写,且同一项成果只能填写一次,由排列靠前的学生负责填写。

、其他

1.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规定,研究生参加课程学习补考仍未达到规定分数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请学院提醒往年公共课补考仍未通过的研究生,务必于910日之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课程重修申请”办理重修手续,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2. 新生选课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迎新、教学安排等相关工作。

3. 请各学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

4.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向研究生院报送学生返校基本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应返校人数、实返校人数、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走读学生名单等。联系人:李荣婧,电话:83403117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兰杰老师,电话:83403082

附件1:2020-2021-1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表.xlsx

附件2:学堂在线网络课程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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