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的通知》(苏教研〔2018〕8号)两个文件,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落实,并严格遵照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保障研究生导师基本权利的同时,务必明确研究生导师主要职责,知晓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切实保障研究生导师队伍风清气正。
附件:1.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pdf
2.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