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苏师大学〔2017〕37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对我校原《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徐师大研〔2006〕30号)进行全面修订,2017年修订版的《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见附件1。现面向各培养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务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和研究生管理人员认真讨论和研究,并将意见和建议纸质版(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附件2,学院名称.xls)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反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吕艳
电 话:0516-83536313(短号6313)
邮 箱:273924127@qq.com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docx
附件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xlsx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