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受理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4-11-28 浏览:7970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1959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2个学科入榜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0个学科入榜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进入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12%。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8个学科入选省优势学科四期建设工程,10个学科获批十四五省重点学科。

详情请查阅:http://www.jsnu.edu.cn/70/list.htm

一、接收申请的专业

学院

专业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陈老师

0516-83656454

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

1204    公共管理学

孙老师

0516-83656463

法学院

0301    法学

杨老师

0516-83656478

外国语学院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种老师

0516-83656512

教育科学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

郭老师

0516-836565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03    光学工程

老师

0516-83656565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    化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潘老师

0516-83656591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020202区域经济学

0705    地理学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33  城乡规划学

刘老师

0516-83656632

体育学院

0403    体育学

闫老师

0516-83656658

音乐学院

1301    艺术学

刘老师

0516-83656673

美术学院

1301    艺术学

1403    设计学

焦老师

0516-83656686

传媒与影视学院

1301    艺术学

赵老师

0516-83656696

商学院

0202    应用经济学

1202  工商管理学

杨老师

0516-83656715

智慧教育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黄老师

0516-83656750

 

二、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学习方式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经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般须在两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费用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40000/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成功后缴纳15000元课程学习费,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工作及送审环节缴纳15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申请人因故提出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报名流程(包括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注册登记及资格审查

注册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25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附件1,需所在单位盖章);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最后学历证明,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证明(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

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申请人1227日之前将以上材料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请务必使用指定快递公司,以防材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收件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号楼201办公室(同等学力),邮政编码:221116,联系电话:0516-83656221,联系人:老师,联系邮箱:tdxl@jsnu.edu.cn

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申请人在20241225日24:00时前登录信息平台:https://docs.qq.com/form/page/DSlloakVzSmZGUURJ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发放通知书。

(二)网上报名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申请。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包括查验身份材料原件、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参阅《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问》(http://yjsc.jsnu.edu.cn/ac/55/c17872a371797/page.htm)及《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苏师大研〔20232号)(附件2)。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docx

2.苏师大研〔2023〕2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