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苏师大研〔2023〕23号)精神及各单位岗位需求,经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小组审定,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共设研究生“三助一辅”一般性工作岗位125个(附件1),其中助研岗位39个、助教岗位35个、助管岗位29个、学生辅导员岗位22个,现就岗位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助研:指研究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如承担科学实验、工程设计、文献检索、程序编制、设备维修与调试、社会调查等。
2.助教:指研究生协助课程主讲教师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协助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等。
3.助管:指研究生参与部门和直属业务单位的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
4.学生辅导员:指研究生兼任学生辅导员,协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
二、聘任条件与待遇
1.助研的聘任条件由聘任导师自行决定。
2.助教的聘任条件是能胜任开设课程的辅导、作业批改及习题课或相关实验教学。
3.助管的聘任条件是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学生辅导员的聘任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综合素质高;
(2)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熟悉并热爱学生工作;
(3)具备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素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5)中共党员、取得心理咨询及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6)学生辅导员岗位原则上面向本学院研究生招聘。
5.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投入不足,或工作有重大失误且产生不良影响;
(4)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5)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6.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
7.助研岗位津贴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情况由聘用教师确定,原则上理工科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人文社科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200元;助教岗位津贴按课程学分计算,津贴标准为每学分800-1000元(课程学分由教务处认定,最高不超过3个学分,不足3个学分的按实际学分计算;实际发放津贴标准根据研究生实际助教情况,由研究生院与教务处商定);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岗每月600元。
三、聘任原则
1.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对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的合计工作时间,应以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为前提。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多于三个半天。研究生不得兼职两个及以上岗位。
3.要认真履行岗位说明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岗前培训,做好“三助一辅”工作手册,主动参与“三助一辅”相关主题活动。
四、聘任时间安排
1.9月7日前,研究生根据学校公布的“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信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打印《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填报流程见附件2)。
2.9月9日前,研究生向设岗单位递交《“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申请相应岗位。申报各学院“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将岗位申请表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申报其他“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将岗位申请表交至设岗单位。
3.9月14日前,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审核和考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通过考查的研究生签署拟聘用意见。
4.9月16日前,设岗单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流程见附件2),打印“三助一辅”岗位聘任汇总表,并将研究生岗位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至研究生院。确保“三助一辅”研究生9月18日前到岗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广泛宣传,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积极组织动员研究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2.坚持“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各设岗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聘用研究生进行工作指导,适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过程管理与考核,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3.聘期结束前,各设岗单位填写“三助一辅”相关考核表和汇总表,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
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基础上,评定考核优秀等次。优秀等次综合“三助一辅”工作手册、工作表现,参加“三助一辅”主题活动获奖情况等,经本人申请,用岗单位推荐,“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产生,优秀比例控制在15%左右。
联系人:方如萍;联系电话:83656227。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5日
